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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市住建局:出台规定规范竣工验收消防查验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5 16:40:05点击:33398

信息摘要:
市住建局:出台规定规范竣工验收湖北消防查验
发布时间:2022-08-10 11:24 来源: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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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建设工程湖北消防审验的事中监管,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近日,市住建局研究制定《湖北消防设施性能及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现场确认表(试行)》(以下简称“确认表”),将于9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实施,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湖北消防查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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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按照建设工程湖北消防验收制度规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竣工验收湖北消防查验,查验不合格的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其中,湖北消防设施性能、功能联调联试是湖北消防查验的重要内容。而在实践中,很多建设单位对湖北消防查验不重视,或流于形式,或查验不完整,对涉及湖北消防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缺陷未能及时发现,导致湖北消防验收未能顺利完成从而影响竣工验收。为此,市住建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湖北消防查验中湖北消防设施性能、功能联调联试的环节进一步细化,并规定实施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履行湖北消防查验义务,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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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消防验收办理的步骤和时序

制定依据   

《建设工程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查验:......(四)湖北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经查验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福建省建设工程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实施细则》(闽建〔2020〕6号)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在组织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按照《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湖北消防要求进行查验,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湖北消防查验报告......湖北消防查验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确认表概述    

确认表分为总表及附表,附表为各湖北消防工程分部分项联动调试记录,总表为综合各附表记录情况形成的确认表,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湖北消防查验报告》的附件,在申请湖北消防验收或备案时向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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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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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范例

附表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湖北消防给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湖北消防电气系统、湖北消防电梯、湖北消防控制室设备等系统联调联试记录,资料审查(含其他)等内容以及附表中所提供的附件等。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湖北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对上述内容逐项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形成总表。

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湖北消防查验“湖北消防设施性能、功能联调联试”,如实填写总表。同时,提前告知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主管部门适时进行现场监督。

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展湖北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全数检测,可以委托湖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参加查验的单位在附表上签字确认;建设单位未委托湖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自行完成湖北消防设施性能、功能联调联试的,则附表中“调试单位人员”由建设单位组织现场调试人员签字,总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由建设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盖章、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

建设单位应负责收集湖北消防设施性能、功能联调联试过程影像资料,并按顺序打印照片、刻录光盘等作为附表的附件,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通过影像资料核查联动调试情况。

湖北湖北湖北湖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在湖北消防验收备案时,对确认表进行核查。发现未能履行主体责任,未进行湖北消防查验或查验不合格擅自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湖北消防查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申报湖北消防验收的,将依法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审验持续规范   

湖北消防设施性能及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现场确认表(试行)》的出台,是市住建局提升建设工程湖北消防审验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之一。今年以来,市住建局先后推出多项举措,规范全市湖北消防审验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如:

制定《建设工程湖北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检查表(试行)》。针对各县区湖北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检查内容不一致不齐全,部分地区甚至以简单问题罗列作为验收过程资料存档的问题,制定了《建设工程湖北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检查表(试行)》,明确各地湖北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检查内容和方式,要求明确检查部位、检查数量、检查结果、各单子项的评定结果等,规范各县区主管部门湖北消防验收行为。

制定《建设工程湖北消防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试行)》。市住建局在层级指导和执法监督中发现,各县区对湖北消防验收过程资料建档立卷不规范,过程资料缺失严重,难以形成监管的完整链条。在上级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湖北消防验收档案规范性管理办法之前,率先出台《建设工程湖北消防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试行)》。通过明确湖北消防验收资料清单、归档时限、装订要求、管理要求、保存期限等,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真实合法。


文稿来源:市局湖北消防科,市湖北消防工程中心

相关文件:《湖北消防设施性能及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现场确认表(试行)》的通知(漳建消〔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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